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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憶餘燼裡的玫瑰男孩
記憶餘燼裡的玫瑰男孩
文/陳俊志 (記錄片導演)
如果沒有陳百強,我也許考不上建中。我常常這樣想。
民國七十一年,< 婦女新知>創刊,李師科搶土銀,台視我愛紅娘第一次播出。我吊車尾考上建中,在蟬鳴的夏天呆呆地走向紅樓,找不到在哪裡註冊,買制服。男孩學長如夢幻泡影出現,又高又帥又憂鬱,我再也不覺得建中制服土氣了。我偷瞄他緊繃長褲裡發育成熟的軀體,完全聽不懂他講解的註冊流程。
我衷心感謝上帝,還好我沒掉到師大附中。
建中,附中和成功,可是我們國中苦讀三年唯一的人生目標。彼時流氓學校(我讀景美國中啦!)唯二好 班,導師蕭芬蘭,黎梅貞日夜嚴厲陪讀,犧牲女子好時光,指望感召這群無知少年。我們班上當時有三個gay,姊妹情深不離不棄,一起到夜市買灑滿芝麻粒的飽滿水煎包,傻呼呼回學校繼續夜讀。性意識從未覺醒。
一直到景美夜市裡那些二輪戲院掛滿了肉體橫陳的女王蜂電影看板。陸小芬楊惠珊陸一嬋在這些女性復仇電影裡反正一定會被強暴,觀眾摒息等著這一刻。我發現自己毫不在意陸小芬楊惠珊陸一嬋的裸露尺度,卻目不轉睛注意著,從來稍縱即逝沒有名字面目的男人強壯的身體。新店客運駛過灰撲撲的景美橋,暮色罩下,我哀傷望著橋下健身院光亮晃動著,一個個穿著短褲舉著啞鈴的胴體。陸橋的弧度正好切去男子的頭臉。寒冷的 冬夜就要來臨。
民國七十年代正在成長的同性戀少年看不見希望。我愈發埋首用功,週會上台領獎狀,心底好厭惡身邊的 人自動把你和好班女生配對。聯考愈近,壓力的臨界點快將人逼瘋,我當然早就戒掉看電影的嗜癮。一直到考前兩天,乖乖少年的我再也忍不住管他娘咧,衝出房門往戲院奔去。
那一天黑暗裡我第一次我看見陳百強。民國七十一年他主演的香港電影< 喝采>。Daniel 陳百強是主角,Leslie 張國榮是潑辣配角。那一年我十五歲,他們倆最多二十出頭。電影情節非常少年純真,陳百強是熱愛音樂的乖男孩,張國榮是瞧不起他的反派男孩。陳百強終於創作< 喝采>金曲,勇奪香港歌唱比賽冠軍。
今日想來那麼幼稚的劇情,對當年的我卻比喝下十瓶蠻牛還猛,兩天後果然考上建中。內心深處其實明白,empower 我的是,晶亮銀幕上陳百強的臉一出現,我就知道,他和我一樣,我們是一樣的人。電影裡的他在中產階級的家非常寂寞的成長,那麼青春脆弱的身體面容,背負著冰霜融化不了的瘖暗刻痕。
我開始瘋狂蒐集< 姊妹>畫報裡的陳百強。你可以相信,gay 迷戀偶像的恆心毅力驚人,絕對遠超過< 心動>裡笑鬧著翻看< 姊妹>的莫文蔚和梁詠琪。純潔男孩陳百強拖曳炫目的春光,躋身諸神莊嚴的殿堂。我甚且為了< 姊妹>有一期花邊報導張國榮的fans 杯葛陳百強新碟< 今宵多珍重>,足足恨了張國榮十年。
直到張國榮出演連瑪丹娜都眼紅的「我就是程蝶衣」。三十歲的我在大風雪的紐約看著< 霸王別姬>裡成 熟風韻的張國榮,再也不恨他了。心裡百轉千折,惆悵地想起,我的陳百強死去大概也有十年了吧?陳百強死於愛滋病開始肆虐全球男同志的八○年代後,他長期昏迷不醒後離開人間。當年對愛滋病知識貧乏的我,潛意識裡自然為他奏起哀傷的同志輓歌,心裡安慰自己,作為一個 同志,死於愛滋,也終究徹底實踐同性戀旅程。
只是,對愛滋越瞭解,越知道陳百強的死因成謎。他長期昏迷彌留,並沒有愛滋感染者常 見的肺囊蟲肺炎,以及種種免疫系統失能的併發症。我一直思索著陳百強的死,彷彿某種神秘 儀式必須完成,那是重返少年時代的指路青鳥。
相對地,昔日偶像勁敵張國榮,愈來愈紮實地面對同性戀身份,演唱會上千嬌百媚,一下 子長髮蠱惑,一下子女裝豔行,性別越界的雜耍操演到十足十,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天天頭條,最頑固的陽剛男人也一片叫好。他勇敢逼視的不只是男性角色刻板扮演,在最八卦的香港傳媒環伺下,張國榮在光亮的舞臺上柔情似水地呼喚唐先生唐先生。這一對同志璧人,讓多少香港同性戀孩子立下志願,「我長大 以後要有像唐先生一樣靚的男朋友。」
來不及啊來不及,我的陳百強等不及新時代。後來輾轉聽聞,知道他可能是服食藥物失控致死。假如這是真的,一個壓抑年代不快樂gay男孩這樣結束了生命,我寧願陳百強永遠停格在< 喝采>片尾,九龍過海隧道裡黃金似的陽光灑滿了他的臉龐,玫瑰般幸福的歌聲終於慢慢響起。如果他可以不用面對真實的人生。
我闔上我的泛黃剪貼簿,細心把陳百強和張國榮的各式老照片收進巧克力鐵盒子。回憶總是傷人,尤其是一個青春不復返轟隆轟隆走去的年代。
(2000.11.22)
蔡康永的第98號男孩
來源:http://book.sina.com.cn 2007年04月04日 17:09
连载:《那些男孩教我的事》
作者:蔡康永
出版社:当代世界出版社
第98号男孩
黑暗中,跟第一次见面的人,躺着,眼睛对望着,说些秘密的话。这,在玩乐的日子里,常发生,过后也很容易就忘记了,叶子在风里打转,遇到一下就分开。
有一天,接到一通电话,口音很香港,语气有点揶揄、有点居高临下,对方报上名字,我有点意外,那名字,是香港的大明星。
他在电话里说,他人在台北,而他的朋友指定我接待他。他说他想去很特别的地方,香港没有的地方。
我决定带他去公园见识一下。我带他进了公园,找了个树影中的座位,阴影很重,不逼近二十公分内,别人绝对看不出来是他。
他很乐,两手揣在口袋里,不停“嘻嘻”笑着,观察此起彼落、你进我退的小仪式。接近半夜十二点时,公园广播响起冷酷的女声,叫大家出去,说公园要关门了。他听得更乐了,一直夸这个录音的女声“够无情”。
我带他出了公园,在路口埋伏好,让他见识十二点整公园锁门前,有多少人会从公园涌出来。当他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生三三两两如河水四散分岔、漫入土中时,他又一直称赞:“哗,好多人。”
看了两个钟头,他说可以了,于是我要陪他回饭店,他说饭店房间没有好音乐,他不要回饭店。于是改成我带他回我家。进了我家,他望向窗外,喃喃自语:“月亮呢?刚才在公园里的月亮呢?”
我放了音乐,倒了酒,然后叫他躺在靠窗台的沙发上,透过窗子向上看,就可以看见高挂的月亮了。他躺上沙发后,分我一个垫子,要我也躺在沙发旁的窗台上,这样他就可以看着我,跟我聊天,又同时可以看见我背后的月亮。
我只好顺从地把窗台上的盆栽植物一个一个移开,乖乖躺上窗台。窗台其实有点窄,我躺好以后,望着他,跟他说这样有点危险。我如果往后翻,可能会翻出窗户,掉到楼下去,死掉。
“我一定会抓住你,我不会让你掉下去的。”他看着我,脸上似笑非笑。他又补了一句:“我发誓。”
那晚,我当然没有摔到楼下去。
第二天,他就回香港了。之后,我们没有再通过电话、也没有再见过面。
后来他就跳楼死掉了。
当我想起那个夜晚的时候,我就会随便找个窗边的沙发躺下,让月光照在我的脸上。
我会一直看着月亮,一直看,直到月亮太亮,我把眼睛闭起来。
據說,原來的版本,是這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