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自為之
20070724,01:35
MissLee寫道:
對,我們只想安靜地寫自己的字,不需要應付無厘頭和剎(煞)有介事的留言,不需要面對無限上綱的惡意評擊,不需要讓人將線上的我和線下的我重疊在一起。
嗯,我留言跟她說我感同身受。但是,我卻沒有甚麼具體策略應付。太忙了,先擱著。
近來叫我憂心的,反而是許多年輕女子怎樣經營她們的網誌。W.剛寫了一篇關於cyber bullying的文章,當中提到美國互聯網調查機構早前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:
女性(38%)比男性(26%)更容易成為「數碼欺凌」的對象,其中以 15 至 17 歲女性被惡意中傷的經驗最為普遍。另一方面,Pew 的研究也指出,熱衷於互聯網活動的用戶(intense internet users)── 即習慣於互聯網表達自己想法、分享創作內容、上載作品讓人留言回應、參與社交網絡或讓人辨識出真實身份的青年網民 ── 往往比較容易受人侮辱或誹謗,不能幸免於禍。
無論是我認識或不認識的年輕女子,偶然路過她們的網誌,教我觸目心驚。我不以為大家應該跟隨一套怎樣的規條來寫網誌,但我認為必須要強調的是,充分的自覺(self-awareness):你要知道你在做甚麼,有何目的,要用怎樣的方式。你大可以把泳裝照、全家福、貼紙相、心情剖白、公司名或其他私隱上載發佈,但你必須清楚知道你在面向怎樣的世界。你的網誌是公開的領域,這一點,你怎能掉以輕心?別以為網海茫茫,你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員,可能要攻擊你的人與你想法一致--「反正i’m nobody」。小女孩,xanga不是斷背山,blogspot也不是,Yblog等全部都不是。
我寫得有點太遠了。MissLee說的其實並不是這回事,但是勾起了我的聯想。滋擾,小則構成叫人倒胃口的壓力,大則有如「看不見的拳頭」。再說下去,不免又要談談網民操守、警警察察、正名化等議題,罷了。
「安靜」是有點奢侈的。偶一不慎,或純粹倒楣,暴力找上門來,代價更高。我的苦口婆心,幾乎是政府宣傳片的口吻了。女的男的老的嫩的,好自為之。除非你說得起「我是流氓我怕誰」這等豪氣干雲的話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