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刊於明報2010年5月2日

「怪不得全世界也頭耷耷!」陪長輩買了一部 iPhone,花了一晚給她補習手機應用,才安裝了三數個 Applications,她已經讚不絕口,說終於明白為何人人一機在手即忙到抬不起頭。
初時誰也以為自己不需要買甚麼 “app”,尤其是自己一向不熱衷於電玩遊戲,又沒有特別想要的資訊,即使 iTunes store內有大量的免費程式,原有的聽音樂和上網功能已經夠豐富了,畢竟只是一部手機,何須安裝數十個 “app”?
一般都是先安裝最常用的。Facebook、Flickr、Twitter/微博……啊!時代雜誌免費看?下載!全港報章每日更新?下載!公共交通資料庫?下載!嘩,有小時候愛玩的「俄羅斯方塊」遊戲呢,速速下載。不經不覺間,iPhone已經置有上百個程式!在城市裡行走的你,被世界遺棄也不可怕,你有你應有盡有的個人裝備。
後來買 “app” 更成為了慣性動作,一塊錢兩塊錢美金的娛樂對你來說,幾乎等於毫無代價。許多人原來不知道,每個程式可以跟五個用戶分享──知道的話,你應該買得更盡情,港幣八塊錢的遊戲,五個人玩,請朋友吃糖果也沒這麼便宜。
然而,當我們見面時掏出iPhone交換新 “app” 情報,往往發現自己有許多個,自安裝以來,從未被應用過的應用程式。雖然我們已經在車程和沉悶的會議中狂篤iPhone,但會不會,其實,我們的心和眼手和腦,根本吃不消?
[註]:讀網上版報紙時發現內文怪怪的,文句變得支離破碎,不知是否編輯之意。我把本來寫的版本貼在這裡。
你D長輩都好潮啵~
原以為蕉迫之後會裝好多好多好玩既野,結果年半下來,艾瘋不過=電話+ipod+google reader而已。看來我是一直停留在你所謂的「初時」階段。
每個程式如何跟五個用戶分享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