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消費你的朋友

有沒有把物件視為朋友的習慣?你買下心愛的電影影碟,買一本叫你在地鐵車廂裡讀得熱淚凝眶的書,買一張讓你每次聽得手舞足蹈的唱片,你買的時候,會不會覺得,你並不只是消費?

昨晚跟他攤大手板數手指,計算我們要買多少本朋友出版的新書。扣除少數作者已簽名相贈的,我們還要再買:

鄧小樺有份編的《是她也是你和我》。鄧小樺寫的《斑駁日常》(他因為提供照片而取得贈書一本。書中有我的貓的照片,小樺在我舊居拍的床上muimui)。鄧小樺寫的訪談集《問道於民》。李智良的《房間》。年年的《男人與狗》。江記的《飯氣#002》(這次我得到的是三隻畫在頁扉上的企鵝)(因為這書可送出的讀者層面廣泛,我們通常會多買幾本送給朋友)。

是的,這樣一張書單很方便他人手指指話我們小圈子。但沒辦法,我們確實是朋友。買朋友寫的書,閱讀,借予他人,遺失,補購,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突然省起朋友在書中寫過的一句話。我期待我付鈔以後,會一連串發生如此這般的關係。

--然消費者不發生關係,買,耗,完事,過程滴水不漏,當事人全身而退,生命中不留痕跡。即使他們在消費的,是別人的血肉。

我的朋友寫了那些書本。那些書本也將會成為我的朋友。不好意思,到今時今日我還是要講感情,冥頑不靈的相信,生命之間相互滲透影響。買書但不止消費,當你跟你的書本成為朋友。

當然我也希望,你會跟我朋友們寫的書成為朋友。


3 Responses to “不可消費你的朋友”

  1. iris responds:

    書,在你最寂寞的時候,陪伴你。在你學習的時候,也陪伴你。在你煩燥的時候,使你的心平靜下來。點只消費咁簡單!!=)))

  2. chor responds:

    啊,你是好女孩:)

  3. 處決1938! » 請大力傳:《房間》出版! responds:

    [...] 不可消費你的朋友 (chor) [...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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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e said

……這並不是愛情,即使到最後發展成為正式註冊的婚姻,然而也還不是愛情,這不過是中國人俗諺中的「少年夫妻老來伴」,他填她空檔,她填他空檔,雙方的要求就是那麼一點點,為這一點點基本的慾望犧牲光與熱,實在不是我這種自私自大的人可以了解。

亦舒。《自白書》P.6

“全世界都在看我们什么时候散,而我偏偏迷了他十多年。其实更真挚更长久的相恋,到最后还是要分开,佛经说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会死亡,任何漂亮的东西都会成为过去,大家如果要看这一天,迟早会出现,但不知在什么时候。我们就算相爱再深,其中一个都会先走一步,大家何必急着看呢?”

刘嘉玲。出處不名。

也許是已經不夠莽撞勇猛,但又未晉於特權階級,在人頭湧湧之時一旦不夠聰明,就敗下陣來在後面滿口沙塵。

鄧小樺。粉絲的辛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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