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自為之

MissLee寫道:

對,我們只想安靜地寫自己的字,不需要應付無厘頭和剎(煞)有介事的留言,不需要面對無限上綱的惡意評擊,不需要讓人將線上的我和線下的我重疊在一起。

嗯,我留言跟她說我感同身受。但是,我卻沒有甚麼具體策略應付。太忙了,先擱著。

近來叫我憂心的,反而是許多年輕女子怎樣經營她們的網誌。W.剛寫了一篇關於cyber bullying的文章,當中提到美國互聯網調查機構早前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:

女性(38%)比男性(26%)更容易成為「數碼欺凌」的對象,其中以 15 至 17 歲女性被惡意中傷的經驗最為普遍。另一方面,Pew 的研究也指出,熱衷於互聯網活動的用戶(intense internet users)── 即習慣於互聯網表達自己想法、分享創作內容、上載作品讓人留言回應、參與社交網絡或讓人辨識出真實身份的青年網民 ── 往往比較容易受人侮辱或誹謗,不能幸免於禍。

無論是我認識或不認識的年輕女子,偶然路過她們的網誌,教我觸目心驚。我不以為大家應該跟隨一套怎樣的規條來寫網誌,但我認為必須要強調的是,充分的自覺(self-awareness):你要知道你在做甚麼,有何目的,要用怎樣的方式。你大可以把泳裝照、全家福、貼紙相、心情剖白、公司名或其他私隱上載發佈,但你必須清楚知道你在面向怎樣的世界。你的網誌是公開的領域,這一點,你怎能掉以輕心?別以為網海茫茫,你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員,可能要攻擊你的人與你想法一致--「反正i’m nobody」。小女孩,xanga不是斷背山,blogspot也不是,Yblog等全部都不是。

我寫得有點太遠了。MissLee說的其實並不是這回事,但是勾起了我的聯想。滋擾,小則構成叫人倒胃口的壓力,大則有如「看不見的拳頭」。再說下去,不免又要談談網民操守、警警察察、正名化等議題,罷了。

「安靜」是有點奢侈的。偶一不慎,或純粹倒楣,暴力找上門來,代價更高。我的苦口婆心,幾乎是政府宣傳片的口吻了。女的男的老的嫩的,好自為之。除非你說得起「我是流氓我怕誰」這等豪氣干雲的話。

Comments (13) to “好自為之”

  1. 曹操都有知心友,相反要整蠱,想睇你點死的人也不會冇,係咪,大家都知其實大家都係公眾人物。

  2. 來說聲支持。這兩天很安靜,也樂了兩天。祝好~

  3. 小奧和Yin,剛剛給你們發了電郵,抱歉冒眛打擾了。

    問題是,所謂「整蠱」或滋擾,其實除了「個人」的面向之外,還有更深遠更廣泛的影響。

    我想要網絡文明。

  4. 第一次留言,亦因感同身受。
    同意應有充分的自覺,
    惡意中傷的多,
    食住花生等睇戲的更多,
    但我或我們仍期盼安靜。

    看妳的懶協總有得著,多晒~

  5. 網絡文明當然要, 不過始終凡事是雙向的. 沒有相互尊重, 單靠一己之力很難維繫網絡文明

  6. 我的教訓是,因為在網上放了自己的照片,於是至少三次被不問自取,拿往不同媒體上刊登,也沒有任何人通知我一聲。我成為了雜誌報紙一角的小圖,雖然有時並非惡意,但非我所願。大概有些人的想法是,你放得上網,就不介意公開,就可以隨便拿去轉戴於任何媒體上。其實事情不是這樣的,絕對不是。

  7. 如果網上世界是個更開放更多元的世界,這個世界卻曾叫我不安和感到恐懼。因為不用留名於是死無對症,難道我要起人IP嗎﹖原來躲在「無名」背後,就可以肆無忌憚。非常贊同多元背後也要文明。

  8. 文明、尊重、同理心……這些無形的是否必須要明確法律、懲罰、規條去管制?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。其實人性真的那麼「賤格」嗎?想爆了我的頭。

  9. [...] 懶協的楚很關注事件,Over the Raindow的Florence也很關注,連Alex都寫了篇不長不短的文章,他們的關注令後知後覺的我不得不看一看事件的始末,雖然到了今天,我所見到的仍然是一幅混亂的畫面。以下我概略地寫寫自己的筆記,以寫作來整理自己想法,當中如有錯漏,還請不吝指正: [...]

  10. 你好,看了你的文章。想說點東西。
    首先,姑勿論「周瑮事件」是否真的一件「值得」引起如此大風波的一件事,但事情確確實實是發生成現在的樣子。有人發洩性的叫罵,有人故作明理的抽水…… 對這件事,我有想討論的地方。但我真心的覺得,要為事情找一個合理的說法,在部落格中自說自話不可能是最好的做法。與之相較,我認為即時性的討論是最公平 合理,和最有機會去找出公道的方式。可能,你會懶得干涉其中,但我認為,這件事,是一個難得的機會,既能讓一些有識之士一起尋找真相,也能引起一眾網民關 注的事。因此,我提議在一個完全平等的平台,集中一眾對此事件有不同想法的人作即時性的討論。可以是某一日,某一時段在討論區,又或是直接面對面也可。不 是為了炒作,不是為了上位,而是敢於將自己的見解與他人作比較,辯明真理。很希望你能參與,等待你的回覆。

  11. 我想到的是, 公開 (a)與不公開 (b) 的分別, 自願 (c) 與非自願 (d) 的分野……

    a+c, a+d, b+c, b+d, 不同的後果, 不同的解釋……

  12. web 2.0拓荒者…

  13. 凡事都離不開因果
    明知是倘渾水
    喝了又要抱怨肚子痛
    這才叫作不明事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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