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借不來

下線放小息﹕音樂借不來
原刊於明報 2006年10月08日

當愈來愈多網主開始製作自己的節目,主流媒體亦相繼報道podcasting,我卻遲遲沒有參與。其中一個不算私人的理由是,我很清楚,我沒有權利與別人分享我最喜愛的音樂。

Podcast形式不俱,又可影音兼備,擴闊了網誌的可能。我想製作的節目,除了自說自話,還希望包括不同音樂──就像電台節目那樣。可惜的是,區區小網民的製作,怎負擔得起昂貴的版權費用﹖

Creative Commons的網站和某些外地的獨立音樂廠牌可以找到「共享」的音樂檔案,製作Podcast時只要跟隨音樂人列明的要求即可使用。當然,我不會在共享名單上找到我想放送的楊千嬅﹗

還記得兩年前在網路上因廣泛轉播而逐漸流行的《他約我去迪士尼》嗎﹖可惜這只是曇花一現的例子。我付款買下本地音樂的MP3,只可供自己兩隻耳朵享用,並不能借來表達我的想法和心情﹔檔案悄悄留在我的電腦裏,沒有得到更多人的喜愛。

文﹕楚(lazylife.org)

另請參閱:speechlessness.com - 創作共用的爭議


4 Responses to “音樂借不來”

  1. http://www.speechlessness.com » 創作共用的爭議 responds:

    [...] 對我來說,真正震撼的動作,還是英國文化協會屬下研究文化關係的智庫組織 Counterpoint 在最近倫敦書展期間發表了一本名為 Unbounded Freedom - A guide to Creative Commons thinking for cultural organisations 的小書。 [...]

  2. Rose responds:

    阿靚,我去完喀比回來,有手信給你,有空call我啦!

  3. chor responds:

    玫,謝謝你先!:)要快d要快d做好d野,我仲有好多好朋友想見~

  4. 知識產權關注小組 responds:

    兩篇有關「創作共用」的文章…

    「創作共用」(Creative Common,簡稱 CC) 是近年橫掃整個互聯網的一種版權授權方式,提倡「Some Rights Reserved」,令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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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e said

……這並不是愛情,即使到最後發展成為正式註冊的婚姻,然而也還不是愛情,這不過是中國人俗諺中的「少年夫妻老來伴」,他填她空檔,她填他空檔,雙方的要求就是那麼一點點,為這一點點基本的慾望犧牲光與熱,實在不是我這種自私自大的人可以了解。

亦舒。《自白書》P.6

“全世界都在看我们什么时候散,而我偏偏迷了他十多年。其实更真挚更长久的相恋,到最后还是要分开,佛经说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会死亡,任何漂亮的东西都会成为过去,大家如果要看这一天,迟早会出现,但不知在什么时候。我们就算相爱再深,其中一个都会先走一步,大家何必急着看呢?”

刘嘉玲。出處不名。

也許是已經不夠莽撞勇猛,但又未晉於特權階級,在人頭湧湧之時一旦不夠聰明,就敗下陣來在後面滿口沙塵。

鄧小樺。粉絲的辛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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